新闻通知
学院通知
首页 >> 正文

关于开展两江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2023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初选的通知

作者:

时间:2023-09-25

浏览量:

班级

为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的填报,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,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,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,将组织开展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请严格按照《重庆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》、《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》文件要求,坚持客观、严肃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,要求全程公开,并进行结果公示。

二、评定机制

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须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申报、班级评议并公示、学院评审公示、学校终审复核公示。

三、申请范围、条件

(一)国家奖学金

1、评定范围

全日制本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)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

2、评定条件
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(3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
(4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
(5)学习刻苦努力,成绩优异,2022-2023学年智育测评(第一课堂)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班级(专业)前10%(含10%)。

(6)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,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
3.2022-2023学年智育测评(第一课堂)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%,但均位于前30%,且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,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需要提交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需经认定部门盖章确认。

(二)国家励志奖学金

1、评定范围

全日制本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)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2、评定条件
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(3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
(4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
(5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2022-2023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(6)学习成绩优秀,2022-2023学年智育测评(第一课堂)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班级(专业)前三分之一(含三分之一)。

3.2022-2023学年智育测评(第一课堂)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三分之一,但均位于前50%,且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,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,需提交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需经认定部门盖章确认。

四、评定程序

1.自通知之日起以班级为单位,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,经班级民主评议、公示无异议后,符合条件获推选的学生在928日前登录“学工系统”提交申请并填写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或者《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,班导师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在线审核学生申请。

2.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进行公示。

五、材料提交及要求

(一)国家奖学金

1填写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》请按照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》进行填写,上报电子版一份。

(二)国家励志奖学金

1、填写《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按照《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》进行填写,上报电子版一份

(三)材料报送方式:

以上材料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报送,报送时间为928日晚6点之前,报送邮箱:1943575109@qq.com

、其他事项

1、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
2、在评审过程中,若出现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条件不符、材料不规范,公示过程中有举报、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,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,由符合条件的候补人员进行递补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