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现就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
我院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(含2023级新生)。
二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
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,分为特别困难、比较困难、一般困难三级。
1.特别困难,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保障在校期间学习、生活基本费用。主要指已脱贫家庭学生(原建档立卡学生)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儿学生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、其他特别困难学生,需要依靠国家、学校、社会资助保障学习、生活基本费用。
2.比较困难,指学生及其家庭能保障少部分在校学习、生活基本费用,需要国家、学校、社会资助。
3.一般困难,指学生及其家庭能保障大部分在校学期、生活基本费用,其余部分需要国家、学校、社会资助补充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:
1.因休学、退学等原因未在学校学习生活的;
2.购买并使用高档娱乐电器或通讯工具、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、小车等奢侈品、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等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的;
3.未经学校审批私自在学生宿舍外租房的;
4.隐瞒家庭真实收入、财产、职业就业、人口变动等情况,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承诺的;
5.家庭成员为财政供养人员且未出现特殊致困情况的;
6.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;
7.其他不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。
三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程序
1.通过通知、召开班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做好资助政策宣传、告知工作,提前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。
2.本人申请:学生登录知行理工-本科困难生认定-困难生申请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;或登录办事大厅-本科困难生认定,进入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。
3.班级民主评议:班级成立以年级辅导员任组长,成员包括班导师和学生代表(学生代表应具有代表性,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(专业)人数的20%并在班级进行公示)的民主评议小组,负责本班民主评议工作。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情况,综合采用民主评议、身份识别、家访、个别访谈、信函索证等方法进行评议,评议结果在班级公示3日。附件1《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信息表》请在9月28日中午12点前报到罗静老师处。
班导师根据评议结果审核本班学生申请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自通知之日起各班组织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学院认定工作组应重点对各班(专业)认定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,严肃、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工作。
2.自通知之日–9月24日申请认定学生登录学工系统提出申请。
3.9月25日–10月9日民主评议小组根据《重庆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对申请认定学生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班级进行公示,根据公示后无异议的民主评议结果在线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。
附件1《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信息表》
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公示模版(2023)
附件3 操作手册
两江人工智能学院学办
2023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