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近日,财务部、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调整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,第一批国奖3个名额已确定人选,不再更改;现我院新增第二批国家奖学金(本科生)名额3人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请严格按照《重庆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》文件要求,坚持客观、严肃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,要求全程公开,并进行结果公示。
二、评定机制
国家奖学金须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申报、班级评议并公示、学院评审公示、学校终审复核公示。
三、申请范围、条件
1、评定范围
我院全日制本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)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(2021级、2022级)
2、评定条件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(3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(4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(5)学习刻苦努力,成绩优异,2023-2024学年智育测评(第一课堂)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班级(专业)前10%(含10%)。
(6)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,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3.2023-2024学年智育测评(第一课堂)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%,但均位于前30%,且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,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需要提交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需经认定部门盖章确认。
四、评定程序
1.自通知之日起以班级为单位,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,经班级民主评议、公示无异议后,符合条件获推选的学生提交申请并填写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。
2.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进行公示。
五、材料提交及要求
(1)填写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》,申请表请按照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》进行填写;
(2)如实准确填写汇总表材料;
(3)附上学业成绩单和佐证材料PDF;
(4)国奖答辩PPT。
(三)材料报送方式:
以上材料以年级为单位报送,电子档报送时间为10月31日10点之前发送至邮箱Jingluo@cqut.edu.cn,纸质档于10月31日10点之前交至弘毅楼B411罗静老师处。
六、其他事项
1、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2、在评审过程中,若出现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条件不符、材料不规范,公示过程中有举报、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,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,由符合条件的候补人员进行递补。
3、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按要求尽快准备材料,根据通知要求于明天(10月31日)上午十点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,过时不再受理。如本次无新增候选人,学院将根据10月10日第一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统计结果顺延3人。
特此通知。
两江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10月30日